丁濟萬・痞滿(近代·第166案)

丁濟萬・痞滿(近代·第166案)

若夫溫病之呃,陽明熱證也,痞滿實燥硬。熱結下焦,津液已傷,氣反上逆,三承氣湯下之,攻其積,下其熱,即以治其呃,亦所以存其陰也。至於雜症之呃,其熱審治虛實,方爲上工,有司命之職者,豈可勿諸。呃案1 高無以輸養於四肢,虛而不復,便爲之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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