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天士・未詳病名(清代·第1107案)

葉天士・未詳病名(清代·第1107案)

久病宜通任督。通攝兼施。亦與古賢四斤金剛健步諸法互參。至於胃藥。必須另用。夫胃腑主乎氣。氣得下行爲順。東垣有昇陽益胃之條。似乎相悖。然芩連非苦降之氣味乎。凡吐後一二日。暫停下焦血分藥。即用扶陽理胃二日。俾中下兩固。經旨謂陽明之脈。束筋骨以利機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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