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穎甫・未詳病名(近代·第416案)

曹穎甫・未詳病名(近代·第416案)

但識病在醫,而死生任諸天數,姑針之可也。遂用鈹針刺人寸許,膿汁進射,上及承生,臭氣撲鼻,病家人人驚愕,乃與薏苡附子敗醬散,瘡口納細棉條以出瘀膿。然其人元氣漸脫,十一日而斃。」可謂一證。猶曰薏苡附子敗醬散主之。試問服散之後,散能與膿起化學作用,齊化爲烏有乎?吾懼其未能也。若曰,散將與膿結而俱下,則依然是下法,烏得日不可下?或日,不可下者猶言不勝下,下之終危也。餘則謂果下之,猶不失背城借一之計,不下即是束手待斃之策。孰得孰失,明眼者自能辨之。況膿去正虛,大可用補,活法在人,寧難善後。故竊於「不可下」三字大起疑惑,即使的系仲聖遺文,猶當據事實以改正之。如何改正,曰,當作 「當急下」也(又經文稱本病「小《金匱》大黃牡丹湯方後曰:「頓服之,有膿當下,如無膿當下血。」本已昭示後人無膿當下,有膿當急下,悉主以本湯之意,人自不察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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