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20269 月12多位醫家・未詳病名(明清—建國初·第127案)多位醫家・未詳病名(明清—建國初·第127案) 代子既傳之後,則標本緩急,先後分合,用約必兩處兼顧,而義不雜不亂,則請病辦可漸次平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