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20269 月12張聿青・溫病(清代·第344案)張聿青・溫病(清代·第344案) 凡春病溫者,謂由於少陰之伏寒可,謂冬傷寒水之藏,至春易染時氣,而不盡由於冬時之伏寒也亦可。彼拘於一說謂春之溫病,必由於冬之伏寒,因而執傷寒法以治之者,其失在於泥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