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位醫家・泄瀉(未詳·第5案)

多位醫家・泄瀉(未詳·第5案)

三十九、火便下血
【原文】
次,每次便血一升許。子以口物湯「加條苓、防風、荊芥、自芷、槐
花等藥,連日與服。不效。後用橡鬥』燒灰二錢七分,調入前藥汁內
服之,又與灸脊中村臍一穴、血遂止而平安,其病自此不發。
【注 】
①予:指漠技。
芎四味組成。
③橡鬥:橡木做的煙鬥。
【按語】
血矣。橡鬥燒灰服之,有「血見黑則止」之意。又「脊中對臍一穴」內
應大腸,灸之使大腸毒熱下泄,則腸中清寧,血循常道也。
【原文】
已,因收秋租,倆人致酒,味酸不欲飲,勉飲三兩杯,少時腹痛,次
傳泄瀉無度,日十餘行。越十日,便後見血,紅紫之類,腸鳴腹痛,求
醫治之。日:諸見血皆以爲熱,用芍藥檗皮丸治之,不愈,仍不欲食,
食則嘔酸,形體愈瘦,面色青黃不澤。心下痞、惡冷物,口乾,時有煩
躁,不得安臥,請子治之,且說其由,診得豚弦細而徽遲,手足稍冷,
《內經》云:結陰者,便血一升’,再結二升,三結三升。《經》云:「邪
在五臟,則陰脈不和、陰脈不和則血留之,結陰之病,陰氣肉結、不
得外行,無所票.滲入腸間、故便血也,宜以平胃地榆湯治之。此
一男子,年四十餘。素飲酒無度,得大便下血證,一日入廁二三
(虞持《醫學正傳》)
②四物湯:《太平惠民和劑局方》方。藥由當歸、熟地、白芍、川
酒爲溼熱之品,飲酒無度,溼熱蘊積,蓄毒腐腸,腸腐則大便下
真定小總管史三侯男哥,年四十有二,肢體本瘦弱,於至元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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慎言語,節飲食良然。
【注釋】
①真定:地名,今河北正定。
管府,其官有花達魯花赤總管等。
③至元辛巳;元至元十八年(1281年)。
陰:即陰氣結滯不通。
⑤平胃地榆湯:此爲《衛生寶鑑>方。
【按語】
執,治隨人施耳。
【原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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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溫中散寒,除溼和胃,服之數脹,病減大半,仍灸中脘三七壯,乃
胃募穴,引胃上升,滋榮百脈,次灸氣海百餘壯,生發元氣,灸則強
食生肉。又以還少丹服之,則喜飲食,添肌肉,至春再灸三裏二七
壯,壯脾溫胃,生發元氣.此穴乃胃之合穴世。改服芳香之劑,或以
(羅天益《衛生寶鑑》)
②總管史:爲管理某項事物所特設之官。元代凡帝後諸王位下
事物及造作採色諸色人匠或屯佃戶及江淮財賦,皆設總管府、都總
④結陰者,便血一升:劉完素《宣明論方》:「結陰症,主便血。結
陰便血一升,再結二升,三結三升,以陰氣肉結,故不得通行,血氣
無宗,滲人腸下,致使漸多。地榆湯主之,治陰結下血不止,浙新極
多,腹痛不已。地榆四兩,甘草三兩(半炙半生),締砂仁七枚。」結
便後見血之因,前賢早有明訓。《經》云:「陽絡傷則血外盜•應
外溢則吐期:陰絡傷則血內溢,血內溢則後血。」清張形《張氏醫通/
云:「陽盛則陰衰,陰衰則火旺,火旺則血隨之雨上溢;陰勝則陽微•
陽微則火衰,火衰則血失其統而下脫。」便血之因,由於火衰寒盛明
矣,豈可謂血動之由,唯火唯氣耶?河間「諸血無寒」之說,謬處顯
見矣。故清吳澄《不居集》言治血:「當用寒涼者,竟用寒涼,而無傷
脾敗胃之虞;當用溫補者,竟用溫補.而無添邪助火之弊。」法難定
七壯,即止。如再發,即再灸七壯,永除根。目睹數人有效。餘常用
此灸人腸風,皆除根,神效無比。然亦須按此骨突酸痛方灸之,不痛
則不灸也。但便血本因腸風,腸風即腸將,不可分爲三,或分三治
之,非也。
【按語】
也。案云:骨突「不痛則不灸也」.不灸豈非辭之不治乎?臨證「亦須
按此骨突酸痛方灸之」,若骨突不痛者奈何?臨證遇此,灸百會、長
強可也。
四十、血
【原文】
罔效。一日,張過視,漫試以前方,即時去紫黑血片碗許,遂愈。
【注 】
源候論•淋病諸候》。其主症爲小便澀痛有血。
②獨蒜:即獨頭蒜。
③殊:很、極。
【按語】
清熱利溼,且有活血祛瘀之效.誠爲治血淋之敷灸良方也。
陸氏《續集驗方》:治下血不已,量臍心與脊骨平,與脊骨上灸
.(《醫說續編》)
《針灸資生經》等醫籍皆有灸此穴除根之記載,其效當不我欺

張文學道卿,情治血淋『方,獨蒜」一枚,山梔子七枚,鹽少許,
三物共搗如泥,貼患人臍上。所親惠血淋二年餘,殊豆甚。諸醫治之
(江維《名醫類索》)
①血淋:五淋(石淋、氣淋、膏淋、勞淋、血淋)之一。出見《諸病
血不循常道即爲瘀血。患者先爲溼熱所傷,後又爲密血阻絡、
膀胱氣化不利,故血出澀痛而點滴難通也。獨蒜行氣通閉,山梔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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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壯,隨後通用此方,無不效。
【注 】
(i搗細和成劑:搗如糊膏狀。
②安:加上、引申爲「放在」
3資:憑藉。依託之意.
【按語】
極者閉之極也。」
僅助之而已矣。
【原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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