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孟英・未詳病名(清代·第29案)

王孟英・未詳病名(清代·第29案)

此證系血病及氣,本病在血,標病在氣,若治血遺氣,則本中標失,若徒治氣病,則更與病情根健不合。此證頗惡三句,即急證急治、偏證偏治之義。

Related Post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