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孟英・未詳病名(清代·第22案)

王孟英・未詳病名(清代·第22案)

一一治病以辨證爲要,辦證以熟病情爲要,是書於——切脈以沉脈爲要,是書於沉脈之吻合病情者詳一—切脈病者正坐,盡前兩手肘置案上,重按久——病有正變,變病之要藥,即正病之禁藥。一見氣不治氣,此指氣病由於陽虛陰虛者而言。——見痰不治痰,此指陽虛陰虛之痰而言。補陽補——見血不治血,此指氣實氣虛之血而言。氣實清——補陰難,補陽尤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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