杏軒・未詳病名(未詳·第653案)

杏軒・未詳病名(未詳·第653案)

凡人病若勞動,反覺精神強健者,此陰火沸騰扶助於內,不覺其元氣之衰,若靜養調適,反覺神疲氣弱者,此陰火退,本相露故也。病情有類乎此者一也。解體一證,由於肝腎二經之虛。肝虛則筋軟,無力以束,周身肌肉皆換散而若解;腎虛則骨痿,不能自強,遍體骨節皆鬆懈而多體,恢恢恢俋恆①若不知所以爲人,病情有類平此者二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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