杏軒・未詳病名(未詳·第596案)

杏軒・未詳病名(未詳·第596案)

忠其病根復萌,商圖善後之策,此不治已病而治未病也,夫牌胃清和始能生化氣血,酒者煞谷之液,其氣懍悍,入手胃中則胃脹,氣上邀滿於胸中,故致患若此。

Related Post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