杏軒・未詳病名(未詳·第208案)

杏軒・未詳病名(未詳·第208案)

奈病者肢廢,自難掉動,囑其孫依法行之,當即挖出燥糞數塊,隨後自解穢腐甚多,不勞餘力,病者稱快,洵治便閉捷法按語 本例惠者年逾七,又偏中臥牀不起,顯爲氣陰兩虛,血少腸燥之 「陰結」無疑。既爲「陰結」,當以補、滋爲善。但其主證屬於「偏中」,方用地黃飲子參以左右歸飲,自屬恰當,故「證已守住」。無如便閉形成,豈可置之。補氣既不見功,潤腸又難奏效,若努掙過甚,每可導致主證加劇,變生不測。而積逾於腸,久之,又可自身中毒,所以必須使之解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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