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. 百合病
諺云:「心病還須心藥醫」,蓋病有非藥物所能治者。金
匱所載百合病,殆今之所謂神經病歟。據金匱見證及用藥,
若言之成理者。吉源坊譚某,邀診。據云:「盛暑伏熱」。顧
外無身熱,內無口渴,而暑脈又未現。餘殊未了了,只以輕清
次日再診,問之家人;知其二十餘年,僱工西省,歸有餘
蓄,與友人創一銀號於佛山,將開辦而中止。因着其侄往佛
山收回此款。侄去後,日喃喃自語,咄咄書空,輒言:「從此乏
食,並老母亦將餓死矣。」金匱云:「此證似熱非熱,似寒非寒,
飲食或有味,或有不欲聞食臭時。」觀其人坐不安位,臥不着
席,太史公所謂「腸一日而九廻,居則忽忽若有所失,出則不
知其所往」者,一若爲此公寫照焉。®餘曰:「是心病,非熱病也。
①黎氏嘗曰:「人皆以予喜熱藥,好大劑!」弦外之音,於茲可見。
夫爲明醫者,豈有預存成見,削足就履者乎?蓋須視病情之變
異爲轉移耳。黎氏之非欲偏執大劑,於本案但用輕清之品,洵
足佐證。清黃凱鈞論用藥輕重失宜曰:「醫貴適中,毋太過,毋
不及;用藥失於不及,譬如淺力之弓,取獸百步之外;又如升鬥
之水,救車薪之火,勢必無濟也。用藥失於太過,譬如牮屋,用
機過力,梁柱損裂;又如飲酒過量,嘔吐委頓,有何益乎?徒見
2《金匱要略》:「論日:百合病者,百脈一宗,悉致其病也。意欲
心君爲之泰然矣。
其脈微數」(卷三)。
(《金匱玉函經》二注卷三)。
歸。後三月,夫果歸而愈。此皆慰解醫療之例也。
多位醫家・百合病(未詳·第42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