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含頭孢羥氨苄(按C16H17N3O5S計)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可溶顆粒;味甜。
【鑑別】
(1)取本品1袋,加稀乙醇適量振搖2~3分鍾,並用稀乙醇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羥氨苄(按C16H17N3O5S計)25mg的溶液,靜置,取上清液1ml,加鹼性酒石酸銅試液0.5ml,搖勻,即顯墨綠色。
(2)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,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。
【檢查】
酸度 取本品,加水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羥氨苄(按C16H17N3O5S計)50mg的溶液,依法測定(通則0631),pH值應為4.5~6.0。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含量測定項下的細粉適量,精密稱定,加流動相A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羥氨苄(按C16H17N3O5S計)1mg的溶液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流動相A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對照品溶液(1)、對照品溶液(2)、雜質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羥氨苄有關物質項下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,含7-氨基去乙酰氧基頭孢烷酸與α-對羥基苯甘氨酸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,均不得過標示量的1.0%;其他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(1.0%),小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0.05倍的峰忽略不計。
干燥失重 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減失重量不得過2.0%(通則0831)。
其他 應符合顆粒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4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,研細,精密稱取適量(約相當于頭孢羥氨苄,按C16H17N3O5S計0.15g),置100ml量瓶中,加溶劑溶解並稀釋至刻度,搖勻,濾過,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,用溶劑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羥氨苄(按C16H17N3O5S計)0.3mg的溶液。
溶劑、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羥氨苄含量測定項下。
【類別】
同頭孢羥氨苄。
【規格】
按C16H17N3O5S計 (1)0.125g (2)0.25g
【貯藏】
密封,在陰涼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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