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含頭孢拉定(C16H19N3O4S)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2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加矯味劑的粉末;氣芳香。
【鑑別】
取本品適量,加水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拉定6mg的溶液,濾過,取續濾液作為供試品溶液,照頭孢拉定項下的鑑別(1)或(2)項試驗,顯相同的結果。
【檢查】
酸度 取本品,加水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拉定25mg的混懸液,依法測定(通則0631),pH值應為3.5~6.0。
沉降體積比 取本品,按服用時的比例,加水用力振搖1分鍾,靜置45分鍾,應符合規定(通則0123)。(供多劑量用)
頭孢氨苄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,混合均勻,精密稱取適量(約相當于頭孢拉定70mg),置100ml量瓶中,加流動相約70ml,超聲使頭孢拉定溶解,再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,搖勻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拉定的頭孢氨苄項下。
限度 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,含頭孢氨苄不得過頭孢拉定和頭孢氨苄總量的6.0%。
水分 取本品,照水分測定法(通則0832第一法1)測定,含水分不得過1.5%。
溶出度 取本品或精密稱取本品(多劑量)適量(約相當于頭孢拉定0.25g),照溶出度與釋放度測定法(通則0931第二法)測定。
溶出條件 以0.1mol/L鹽酸溶液900ml為溶出介質,轉速為每分鍾50轉,依法操作,經30分鍾時取樣。
供試品溶液 取溶出液適量,濾過,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,用0.1mol/L鹽酸溶液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拉定28μg的溶液。
對照品溶液 取頭孢拉定對照品適量,精密稱定,加0.1mol/L鹽酸溶液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28μg的溶液。
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要求 見含量測定項下。
測定法 見含量測定項下。計算每份供試品的溶出量。
限度 標示量的80%,應符合規定。
其他 應符合口服混懸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23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見頭孢氨苄項下。
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拉定含量測定項下。
【類別】
同頭孢拉定。
【規格】
(1)0.125g (2)0.25g (3)1.5g (4)3.0g
【貯藏】
密封,在涼暗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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