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含頭孢克洛(按C15H14ClN3O4S計)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內容物為類白色至微黃色粉末。
【鑑別】
取本品內容物適量,加水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克洛(按C15H14ClN3O4S計)2mg的溶液,濾過,取續濾液作為供試品溶液,照頭孢克洛項下的鑑別(1)或(2)項試驗,應顯相同的結果。
【檢查】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,混合均勻,稱取適量(約相當于頭孢克洛,按C15H14ClN3O4S計0.5g),置100ml量瓶中,加0.27%磷酸二氫鈉溶液(pH 2.5)溶解並稀釋至刻度,搖勻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,置100ml量瓶中,用0.27%磷酸二氫鈉溶液(pH 2.5)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見頭孢克洛有關物質項下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,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(1.0%),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2倍(2.0%),小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0.1倍的峰忽略不計。
水分 取本品的內容物,照水分測定法(通則0832第一法1)測定,含水分不得過8.0%。
溶出度 照溶出度與釋放度測定法(通則0931第一法)測定。
溶出條件 以水900ml為溶出介質,轉速為每分鍾100轉,依法操作,經30分鍾時取樣。
供試品溶液 取溶出液適量,濾過,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,用水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克洛(按C15H14ClN3O4S計)25μg的溶液。
對照品溶液 取頭孢克洛對照品適量,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25μg的溶液。
測定法 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,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,在264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光度,計算每粒的溶出量。
限度 標示量的80%,應符合規定。
其他 應符合膠囊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3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,混合均勻,精密稱取適量(約相當于頭孢克洛,按C15H14ClN3O4S計0.25g),加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克洛(按C15H14ClN3O4S計)0.2mg的溶液(必要時可超聲處理),搖勻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克洛含量測定項下。
【類別】
同頭孢克洛。
【規格】
按C15H14ClN3O4S計 (1)0.25g (2)0.5g
【貯藏】
遮光,密封,在涼暗干燥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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