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為酒石酸長春瑞濱的滅菌水溶液,含酒石酸長春瑞濱按長春瑞濱(C45H54N4O8)計算,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無色至微黃色的澄明液體。
【鑑別】
(1)取本品1ml,置潔淨的試管中,加水4ml,加氨制硝酸銀試液數滴,置水浴中加熱,銀即遊離並附在管的內壁成銀鏡。
(2)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,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。
(3)取本品,用水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10μg的溶液,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測定,在214nm與268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,在242nm的波長處有最小吸收。
【檢查】
pH值 應為3.0~3.8(通則0631)。
顏色 取本品,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,在420nm的波長處測定吸光度,不得過0.04。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,用流動相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長春瑞濱1.0mg的溶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適量,用流動相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含10μg的溶液。
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見酒石酸長春瑞濱有關物質項下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,光降解產物的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.8倍(0.8%),其他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.3倍(0.3%),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1.5倍(1.5%)。
細菌內毒素 取本品,依法檢查(通則1143),每1mg長春瑞濱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于6.0EU。
其他 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2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精密量取本品適量,用水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含長春瑞濱0.1mg的溶液。
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要求 見酒石酸長春瑞濱含量測定項下。
測定法 見酒石酸長春瑞濱含量測定項下。將結果乘以0.7218。
【類別】
同酒石酸長春瑞濱。
【規格】
1ml:10mg(按C45H54N4O8計)
【貯藏】
遮光,密閉,在2~8℃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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