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15H23N3O4S 341.42
本品為N-[(1-乙基-2-吡咯烷基)甲基]-2-甲氧基-5-(氨基磺酰基)苯甲酰胺。按干燥品計算,含C15H23N3O4S不得少于98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;無臭。
本品在乙醇或丙酮中微溶,在三氯甲烷中極微溶解,在水中幾乎不溶;在氫氧化鈉溶液中極易溶解。
熔點 本品的熔點(通則0612)為177~180℃。
【鑑別】
(1)取本品約0.5g,加氫氧化鈉溶液(3→10)3ml,加熱,產生的氣體能使濕潤的紅色石蕊試紙變藍色。
(2)取本品約0.1g,加0.1mol/L硫酸溶液溶解並稀釋至100ml,取5ml,用水稀釋成50ml,搖勻,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測定,在291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。
(3)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(光譜集510圖)一致。
【檢查】
鹼度 取本品的飽和水溶液,依法檢查(通則0631),pH值應為8.0~10.0。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適量,加流動相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1mg的溶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色譜條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為填充劑;以磷酸二氫鉀緩衝液(取磷酸二氫鉀6.8g,辛烷磺酸鈉1g,加水1000ml使溶解,用磷酸調節pH值至3.3)-乙腈-甲醇(80:10:10)為流動相;檢測波長為240nm;進樣體積10μl。
系統適用性要求 理論板數按舒必利峰計算不低于1000。
測定法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溶液,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,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峰保留時間的2.5倍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,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.3倍(0.3%)。
干燥失重 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減失重量不得過0.5%(通則0831)。
熾灼殘渣 取本品1.0g,依法檢查(通則0841),遺留殘渣不得過0.1%。
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,依法檢查(通則0821第二法),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。
【含量測定】
取本品約0.25g,精密稱定,加冰醋酸20ml,使溶解,加結晶紫指示液1滴,用高氯酸滴定液(0.1mol/L)滴定至溶液顯藍色,並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。每1ml高氯酸滴定液(0.1mol/L)相當于34.14mg的C15H23N3O4S。
【類別】
抗精神病藥,鎮吐藥。
【貯藏】
遮光,密封保存。
【制劑】
舒必利片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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