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含甲碸黴素(C12H15Cl2NO5S)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鑑別】
(1)取本品的內容物,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甲碸黴素10mg的溶液,濾過,濾液照甲碸黴素項下的鑑別(1)項試驗,顯相同的結果。
(2)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,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。
(3)取本品的內容物適量(約相當于甲碸黴素50mg),加乙醇制氫氧化鉀試液2ml使甲碸黴素溶解,防止乙醇揮散,在水浴中加熱15分鍾,濾液顯氯化物鑑別(1)的反應(通則0301)。
以上(1)、(2)兩項可選做一項。
【檢查】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的內容物適量,加流動相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 ml中約含甲碸黴素1 mg的溶液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見甲碸黴素有關物質項下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,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(1.0%);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3倍(3.0%)。
干燥失重 取本品的內容物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減失重量不得過2.0%(通則0831)。
溶出度 照溶出度與釋放度測定法(通則0931第一法)測定。
溶出條件 以水900ml為溶出介質(規格0.125g,溶出介質量為600ml),轉速為每分鍾100轉,依法操作,經45分鍾時取樣。
供試品溶液 取溶出液適量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品溶液 取甲碸黴素對照品適量,精密稱定,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0.28mg的溶液。
測定法 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,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,在266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光度,計算每粒的溶出量。
限度 標示量的75%,應符合規定。
其他 應符合膠囊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3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,混合均勻,精密稱取適量(約相當于甲碸黴素0.1g),置100ml量瓶中,加流動相溶解並稀釋至刻度,搖勻,濾過,精密量取續濾液5ml,置50ml量瓶中,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甲碸黴素含量測定項下。
【類別】
同甲碸黴素。
【規格】
(1)0.125g (2)0.25g
【貯藏】
遮光,密封,在干燥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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