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為硫酸卷曲黴素的無菌粉末或無菌凍干品。按干燥品計算,每1mg的效價不得少于830卷曲黴素單位;按平均裝量計算,含卷曲黴素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粉末或疏松塊狀物;無臭;有引濕性。
【鑑別】
取本品,照硫酸卷曲黴素項下的鑑別試驗,顯相同的結果。
【檢查】
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5瓶,按標示量分別加水制成每1ml中約含0.1g的溶液,溶液應澄清無色;如顯渾濁,與1號濁度標准液(通則0902第一法)比較,均不得更濃;如顯色,與黃色3號標准比色液(通則0901第一法)比較,均不得更深。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適量,加水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卷曲黴素2mg的溶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適量,用水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卷曲黴素10μg的溶液。
靈敏度溶液 精密量取對照溶液適量,用水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卷曲黴素1μg的溶液。
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、測定法與限度 見硫酸卷曲黴素有關物質項下。
卷曲黴素組分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見有關物質項下。
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、測定法與限度 見硫酸卷曲黴素卷曲黴素組分項下。
酸鹼度、干燥失重、熾灼殘渣、重金屬、細菌內毒素與無菌照硫酸卷曲黴素項下的方法檢查,均應符合規定。
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,按標示量加微粒檢查用水制成每1ml中約含30mg的溶液,依法檢查(通則0903),標示量為1.0g以下的折算為每1.0g樣品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0粒,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粒;標示量為1.0g以上(包括1.0g)每個供試品容器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0粒,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粒。
其他 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2)。
【含量測定】
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,照硫酸卷曲黴素項下的方法測定,即得。
【類別】
同硫酸卷曲黴素。
【規格】
(1)0.5g(50萬單位) (2)0.75g(75萬單位) (3)1.0g(100萬單位)
【貯藏】
密閉,在陰涼干燥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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