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為利福平加適量助溶劑制成的無菌制劑。含利福平(C43H58N4O12)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暗紅色疏松塊狀物和粉末。
【鑑別】
(1)取本品適量,加甲醇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利福平10mg的溶液,照利福平項下的鑑別(2)試驗,顯相同的結果。
(2)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,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。
以上(1)、(2)兩項可選做一項。
【檢查】
鹼度 取本品適量,加水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利福平60mg的溶液,依法測定(通則0631),pH值應為7.8~8.8。
溶液的澄清度 取本品5瓶,分別加水制成每1 ml中約含利福平1.2 mg的溶液,溶液應澄清(通則0902第一法)。
水分 取本品,照水分測定法(通則0832第一法1)測定,含水分不得過1.5%。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臨用新制或存放于2~8℃條件下6小時內使用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適量,精密稱定,加少量乙腈(約利福平10mg加乙腈1ml)溶解,再用溶劑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利福平1mg的溶液。
溶劑、對照品溶液、雜質對照品溶液(1)~(3)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靈敏度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見利福平有關物質項下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,醌式利福平、N-氧化利福平、3-甲酰利福黴素SV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,分別不得過標示量的1.5%、1.0%、1.0%;其他雜質按主成分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,其他雜質總量不得過標示量的3.5%,小于靈敏度溶液主峰面積的峰忽略不計。
細菌內毒素 取本品,依法檢查(通則1143),每1mg利福平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于0.50EU。
其他 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2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臨用新制或存放于2~8℃條件下6小時內使用。
供試品溶液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適量,精密稱定,加少量乙腈(約利福平10mg加乙腈1ml)溶解,再用乙腈-水(1:1)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利福平0.1mg的溶液。
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利福平含量測定項下。
【類別】
同利福平。
【規格】
(1)0.15g (2)0.45g (3)0.6g
【貯藏】
密封,在涼暗干燥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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