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含普伐他汀鈉(C23H35NaO7)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內容物為白色或類白色粉末或顆粒。
【鑑別】
(1)取本品細粉,加水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含普伐他汀鈉10μg的溶液,濾過,取續濾液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測定,在238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。
(2)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,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。
【檢查】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內容物細粉適量,加溶劑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普伐他汀鈉1mg的溶液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適量,用溶劑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普伐他汀鈉5μg的溶液。
系統適用性要求 見普伐他汀鈉有關物質項下。雜質Ⅲ峰的相對保留時間約為1.8。
溶劑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與測定法 見普伐他汀鈉有關物質項下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與雜質Ⅲ峰保留時間一致的色譜峰,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3倍(1.5%);其他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.4倍(0.2%);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6倍(3.0%),小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0.1倍的色譜峰忽略不計。
含量均勻度 取本品1粒,將內容物傾入25ml(5mg規格)或50ml(10mg規格)量瓶中,用含量測定項下的溶劑洗滌囊殼,洗液並入量瓶中,振搖10分鍾使普伐他汀鈉溶解,用溶劑稀釋至刻度,搖勻,濾過,取續濾液作為供試品溶液。照含量測定項下的方法測定含量,應符合規定(通則0941)。
溶出度 照溶出度與釋放度測定法(通則0931第二法)測定。
溶出條件 以水900ml為溶出介質,轉速為每分鍾50轉,依法操作,經30分鍾時取樣。
供試品溶液 取溶出液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品溶液 取普伐他汀四甲基丁胺對照品適量,精密稱定,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含13.8μg的溶液。
測定法 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,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,在238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光度,計算出每粒中普伐他汀鈉的溶出量。[每1mg普伐他汀四甲基丁胺(C31H55NO7)相當于0.8063mg的C23H35NaO7]
限度 標示量的80%,應符合規定。
干燥失重 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5小時,減失重量不得過5.0%(通則0831)。
其他 應符合膠囊劑項下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3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20粒,精密稱定,計算平均裝量,取內容物,混合均勻,研細,精密稱取適量(約相當于普伐他汀鈉10mg),置50ml量瓶中,加溶劑適量,振搖10分鍾使普伐他汀鈉溶解,用溶劑稀釋至刻度,搖勻,濾過,取續濾液。
溶劑、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普伐他汀鈉含量測定項下。
【類別】
同普伐他汀鈉。
【規格】
10mg
【貯藏】
密封,在干燥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免責聲明:本「西藥」專區內容僅供健康知識參考,不構成任何醫療診斷、治療建議或醫患關係。藥品資訊不代表個別診療意見,如有不適請儘速求診註冊醫生或急症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