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含利培酮(C23H27FN4O2)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顯白色或類白色。
【鑑別】
(1)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,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。
(2)取含量測定項下的供試品溶液,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測定,在277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,在253nm的波長處有最小吸收。
【檢查】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細粉適量(約相當于利培酮5 mg),置10ml量瓶中,加流動相適量,超聲使利培酮溶解,放冷,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,搖勻,離心,濾膜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靈敏度溶液 精密量取對照溶液1ml,置20ml量瓶中,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利培酮有關物質項下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(相對保留時間0.3之前的峰不計),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.5倍(0.5%),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(1.0%)。
含量均勻度 以含量測定項下測得的每片含量計算,應符合規定(通則0941)。
溶出度 照溶出度與釋放度測定法(通則0931第二法)測定。
溶出條件 以0.1mol/L鹽酸溶液500ml為溶出介質,轉速為每分鍾50轉,依法操作,經30分鍾時取樣。
供試品溶液 取溶出液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品溶液 取利培酮對照品適量,精密稱定,加溶出介質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2μg(1mg規格)或4μg(2mg規格)或6μg(3mg規格)的溶液。
色譜條件 見含量測定項下。檢測波長為280nm;進樣體積50μl。
系統適用性要求 理論板數按利培酮峰計算不低于3000。
測定法 見含量測定項下。計算每片的溶出量。
限度 標示量的75%,應符合規定。
其他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1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10片,分別置50ml(1mg規格)或100ml(2mg、3mg規格)量瓶中,加流動相適量,超聲使利培酮溶解,放冷,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,搖勻,離心,濾膜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品溶液 取利培酮對照品適量,精密稱定,加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20μg(1mg、2mg規格)或30μg(3mg規格)的溶液。
色譜條件 見有關物質項下。
系統適用性要求 利培酮峰的保留時間約為8分鍾,理論板數按利培酮峰計算不低于5000,利培酮峰與相鄰雜質峰之間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。
測定法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,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,記錄色譜圖。按外標法以峰面積分別計算每片的含量,並求出10片的平均含量。
【類別】
同利培酮。
【規格】
(1)1mg (2)2mg (3)3mg
【貯藏】
密封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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