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含那格列奈(C19H27NO3)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或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顯白色或類白色。
【鑑別】
(1)取本品細粉適量(約相當于那格列奈50mg),置50ml量瓶中,加乙醇適量,振搖使那格列奈溶解,加乙醇稀釋至刻度,搖勻,濾過,取續濾液,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測定,在252nm、258nm、264nm波長處有最大吸收。
(2)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,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。
【檢查】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10片,精密稱定,研細,精密稱取細粉適量(約相當于那格列奈70mg),置100ml量瓶中,加55%乙腈溶液適量,振搖30分鍾使那格列奈溶解,用55%乙腈溶液稀釋至刻度,搖勻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,置500ml量瓶中,用55%乙腈溶液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色譜條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為填充劑;以乙腈-0.05%三氟乙酸(60:40)為流動相;檢測波長為210nm;柱温30℃;進樣體積10μl。
系統適用性要求 理論板數按那格列奈峰計算不低于4000,那格列奈峰的拖尾因子不得大于1.8。
測定法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溶液,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,記錄色譜圖至供試品溶液主峰保留時間的4倍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,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(0.2%),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5倍(1.0%)。
溶出度 照溶出度與釋放度測定法(通則0931第二法)測定。
溶出條件 以磷酸鹽緩衝液(pH 6.8)900ml為溶出介質,轉速為每分鍾75轉,依法操作,經30分鍾時取樣。
供試品溶液 取溶出液適量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品溶液 取那格列奈對照品適量,精密稱定,加乙腈適量(不超過總體積的5%)使溶解,用溶出介質定量稀釋制成與供試品溶液濃度相當的溶液。
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要求 見含量測定項下。
測定法 見含量測定項下。計算每片的溶出量。
限度 標示量的75%,應符合規定。
其他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1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對照品溶液 取那格列奈對照品約35mg,精密稱定,置50ml量瓶中,加55%乙腈溶液適量,振搖使溶解並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供試品溶液、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要求 見有關物質項下。
測定法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,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,記錄色譜圖。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。
【類別】
同那格列奈。
【規格】
(1)30mg (2)60mg (3)90mg (4)120mg
【貯藏】
遮光,密封,在干燥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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