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為頭孢硫脒的無菌粉末。按無水物計算,含頭孢硫脒(C19H28N4O6S2)不得少于97.0%;按平均裝量計算,含頭孢硫脒(C19H28N4O6S2)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白色至微黃色結晶性粉末。
【鑑別】
照頭孢硫脒項下的鑑別項試驗,應顯相同的結果。
【檢查】
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5瓶,按標示量分別加水制成每1ml中含0.1g的溶液,溶液應澄清無色;如顯渾濁,與1號濁度標准液(通則0902第一法)比較,均不得更濃;如顯色,與黃色或黃綠色7號標准比色液(通則0901第一法)比較,均不得更深。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,混合均勻,精密稱取適量,加流動相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0.5mg的溶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適量,用流動相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5μg的溶液。
靈敏度溶液 精密量取對照溶液適量,用流動相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0.5μg的溶液。
雜質C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硫脒有關物質項下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,雜質C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.1倍(0.1%),其他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(1.0%),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2倍(2.0%),小于靈敏度溶液主峰面積0.5倍的峰忽略不計。
水分 取本品,照水分測定法(通則0832第一法1)測定,含水分不得過2.0%。
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,按標示量用微粒檢查用水制成每1ml中含80mg的溶液,依法檢查(通則0903),標示量為1.0g以下的折算為每1g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0粒,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粒;標示量為1.0g以上(包括1.0g)的每個供試品容器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0粒,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粒。
結晶性、酸度、細菌內毒素與無菌 照頭孢硫脒項下的方法檢查,均應符合規定。
其他 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2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,精密稱取適量,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硫脒0.1mg的溶液。
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硫脒含量測定項下。
【類別】
同頭孢硫脒。
【規格】
(1)0.5g (2)1.0g (3)2.0g
【貯藏】
密閉,在冷暗干燥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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