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含頭孢羥氨苄(按C16H17N3O5S計)應為標示量的90.0%~110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。
【鑑別】
(1)取本品細粉適量,加水適量,超聲使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羥氨苄(按C16H17N3O5S計)12.5mg的溶液,濾過,取續濾液1ml,加三氯化鐵試液3滴,即顯棕黃色。
(2)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,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。
【檢查】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的細粉適量,精密稱定,加流動相A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羥氨苄(按C16H17N3 O5S計)1mg的溶液,濾過,取續濾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流動相A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對照品溶液(1)、對照品溶液(2)、雜質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羥氨苄有關物質項下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,α-對羥基苯甘氨酸和7-氨基去乙酰氧基頭孢烷酸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,均不得過標示量的1.0%;其他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(1.0%),其他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3倍(3.0%),小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0.05倍的峰忽略不計。
溶出度 照溶出度與釋放度測定法(通則0931第二法)測定。
溶出條件 以水900ml為溶出介質,轉速為每分鍾50轉,依法操作,經30分鍾時取樣。
供試品溶液 取溶出液適量,濾過,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,加水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羥氨苄(按C16H17N3O5S計)25μg的溶液。
對照品溶液 取頭孢羥氨苄對照品適量,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25μg的溶液。
測定法 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,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,在263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光度,計算每片的溶出量。
限度 標示量的75%,應符合規定。
其他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1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10片,精密稱定,研細,精密稱取適量(約相當于頭孢羥氨苄,按C16H17N3O5S計0.15g),置100ml量瓶中,加溶劑溶解並稀釋至刻度,搖勻,濾過,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,用溶劑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羥氨苄(按C16H17N3O5S計)0.3mg的溶液。
溶劑、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羥氨苄含量測定項下。
【類別】
同頭孢羥氨苄。
【規格】
按C16H17N3O5S計 (1)0.125g (2)0.25g (3)0.5g
【貯藏】
密封,在陰涼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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