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為頭孢哌酮鈉的無菌粉末或無菌凍干品。按無水物計算,含頭孢哌酮(C25H27N9O8S2)不得少于88.0%;按平均裝量計算,含頭孢哌酮(C25H27N9O8S2)應為標示量的95.0%~105.0%。
【性狀】
本品為白色至微黃色結晶性粉末或凍干的塊狀物或粉末;無臭;結晶性粉末有引濕性,凍干品易引濕。
【鑑別】
照頭孢哌酮鈉項下的鑑別試驗,顯相同的結果。
【檢查】
溶液的澄清度 取本品5瓶,按標示量分別加水制成每1ml中約含0.1g的溶液,溶液應澄清;如顯渾濁,與1號濁度標准液(通則0902第一法)比較,均不得更濃。
吸光度 取本品適量(約相當于頭孢哌酮1.0g),精密稱定,置10ml量瓶中,加水溶解並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1),在430nm的波長處測定吸光度,不得過0.15。
有關物質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臨用新制。
供試品溶液 取本品,精密稱定,加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哌酮0.5mg的溶液。
對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哌酮鈉有關物質項下。
限度 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,含雜質A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,不得過標示量的3.5%,其他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2.5倍(2.5%),其他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3.5倍(3.5%),小于對照溶液主峰面積0.1倍的峰忽略不計。
頭孢哌酮聚合物 照分子排阻色譜法(通則0514)測定。臨用新制。
供試品溶液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約0.2g,精密稱定,置10ml量瓶中,加水溶解並稀釋至刻度,搖勻。
對照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(1)、系統適用性溶液(2)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哌酮鈉中頭孢哌酮聚合物項下。
限度 按外標法以頭孢哌酮峰面積計算,含頭孢哌酮聚合物的量不得過標示量的0.8%。
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,按標示量分別加微粒檢查用水制成每1ml中約含30mg的溶液,依法檢查(通則0903),標示量為1.0g以下的折算為每1.0g樣品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0粒,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粒;標示量為1.0g以上(包括1.0g)每個供試品容器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0粒,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過600粒。
酸度、水分、細菌內毒素與無菌 取本品,照頭孢哌酮鈉項下的方法檢查,均應符合規定。
其他 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(通則0102)。
【含量測定】
照高效液相色譜法(通則0512)測定。
供試品溶液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適量,精密稱定,先加磷酸鹽緩衝液適量助溶后,再用流動相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頭孢哌酮0.5mg的溶液。
磷酸鹽緩衝液、對照品溶液、系統適用性溶液、色譜條件、系統適用性要求與測定法 見頭孢哌酮鈉含量測定項下。
【類別】
同頭孢哌酮鈉。
【規格】
按C25H27N9O8S2計 (1)0.5g (2)1.0g (3)1.5g (4)2.0g (5)3.0g
【貯藏】
密閉,冷處保存。
資料來源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20 年版 二部(國家藥典委員會)官方藥典資料庫。本頁內容僅供學術與健康知識參考。
免責聲明:本「西藥」專區內容僅供健康知識參考,不構成任何醫療診斷、治療建議或醫患關係。藥品資訊不代表個別診療意見,如有不適請儘速求診註冊醫生或急症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