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葉石膏湯陰陽易差後勞復病
方證
傷寒解後,虛羸少氣、氣逆欲吐,餘熱未清、氣津兩傷。
主穴(方證對應配穴)
| 穴位 | WHO 穴碼 |
|---|---|
| 太谿 | KI3 |
| 三陰交 | SP6 |
| 氣海 | RN6 |
| 足三裡 | ST36 |
| 內關 | PC6 |
| 魚際 | LU10 |
| 廉泉 | RN23 |
太谿(KI3)、三陰交(SP6)、氣海(RN6)、足三裡(ST36)、內關(PC6)、魚際(LU10)、廉泉(RN23)
配穴加減
少氣加 膻中(RN17)
配伍思路
清熱生津、益氣和胃。針以補益氣陰、清餘熱。
三流派特定配穴
劉公望體系
氣海(RN6)、足三里(ST36)、三陰交(SP6)、內關(PC6)、關元(RN4)、命門(DU4)、中脘(RN12)
日本漢方針灸
脾俞(BL20,灸)、腎俞(BL23,灸)、三陰交(SP6)、關元(RN4,灸)、氣海(RN6,灸)、內關(PC6)
承淡安/澄江學派
膻中(RN17,氣會)、足三里(ST36,胃下合)、三陰交(SP6)、太谿(KI3,腎原)、氣海(RN6,灸)、內關(PC6,心包絡)、中脘(RN12,腑會)
穴位代碼採 WHO 國際標準穴名代碼(LU 肺/LI 大腸/ST 胃/SP 脾/HT 心/SI 小腸/BL 膀胱/KI 腎/PC 心包/TE 三焦/GB 膽/LR 肝/DU 督/RN 任/EX 經外)。本資料為「六經辨證、方證對應」之臨床思路參考彙編,並非《傷寒論》原文;針灸治療須由合資格中醫師操作,且以四診合參、辨證論治為本,不得取代專業中醫診斷與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