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用生石膏三兩,同諸藥煎湯,病家將不敢服。此爲救人計,不得不委曲以行其術也。三兩,獨不慮其過於苦寒乎?答曰:玄參細嚼之,其味甘而微苦,原甘涼滋陰之品,實非苦寒之藥。是以《本經》謂其微寒,善治產乳餘疾。故產後忌用涼藥,而玄參則毫無所忌也。且後世本草謂大便滑瀉忌之,因誤認其爲苦寒也。而此證服過三兩玄參之後,大便仍然乾燥,則玄參之性可知矣。竟爲死胎?以凡受妊者,其吸人之氣,可由任脈以達於胎兒臍中。此證因吸人之氣分毫不能下達,則胎失所蔭,所以不能資生也。爲其不能資生,所以下降。此非因服藥而下降也。
多位醫家・產後(未詳·第229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