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位醫家・未詳病名(清代·第348案)

多位醫家・未詳病名(清代·第348案)

治病必求其本,本在木,當先平木,必使陽土陰土,皆不受所乘,方爲正治。理中湯、烏梅丸、吳仙散加白芍中中痰中氣也。然痰氣爲標,陽虛爲本,所以脈息遲弦,小水甚多,肢麻無力。法宜扶陽爲主,運中化痰佐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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