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祖傑山公顧曰:「是方已服數+劑,分兩亦固,約服姜附各數斤而病更進,何與?」餘曰:「此方既已屢服,當爲更之。」默以朱子陽生於子而極於午,陰生子午而極於子之理推之,則附子理中乃此證的方,何投而不應?又思趙養葵有云:坤士爲坎水所生。艮土爲離火所生,附子補坎水以生坤土,不能補離火以生良土。
多位醫家・未詳病名(歷代·第97案)
乃祖傑山公顧曰:「是方已服數+劑,分兩亦固,約服姜附各數斤而病更進,何與?」餘曰:「此方既已屢服,當爲更之。」默以朱子陽生於子而極於午,陰生子午而極於子之理推之,則附子理中乃此證的方,何投而不應?又思趙養葵有云:坤士爲坎水所生。艮土爲離火所生,附子補坎水以生坤土,不能補離火以生良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