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醫醫案起源很早,據《周禮》記載,當時的醫生已經有關於疾病名稱及治療結果的記錄,可視爲醫案之雛形。《史記•扁鵲倉公列傳》記載,西漢名醫淳于意(倉公)曾經把自己診治病人的情況做過詳細的記錄,稱之爲「診籍」,被視爲後世醫案之濫觴。秦漢以降,醫學崇尚方書,直至隋唐五代,醫案亦未能取得突破性發展。這一時期,醫案散見於醫籍、史書、筆記、方志和文集等著作中,數量少且內容筒,目的主要是用以證,明某方、某藥的療效及反映醫家的醫療成果,缺乏對病證的詳細描述與分析。宋金元時期,醫案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,此時醫案專著開始出現,集中的醫籍附案亦逐漸增多,醫家立案蔚然成風。許叔微、錢乙、楊介、孫兆、張子和、李東垣、朱丹溪、陳自明、羅天益、滑壽等醫家均有醫案傳世,或分析病因病機,或闡明辦證治法,或論述方藥運用,具有以案證理的特點,充分體現了醫家的學術思想與臨證經驗。明清時期,是醫案發展的成熟和鼎盛時期。此時,個醫案,又稱診籍、脈案、方案、病案,是醫生臨牀實何快如之!」臨牀實踐相結合。
多位醫家・未詳病名(未詳·第1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