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位醫家・婦科(歷代·第1150案)

多位醫家・婦科(歷代·第1150案)

而遵守醫之預告,宜忌不誤,調攝合法者,主人之責任也。必也,醫與主人,各盡職責,庶幾可冀轉危安。倘有一着不慎,以致不救,不惟主人不甘,醫亦敗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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