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位醫家・吐血(歷代·第1301案)

多位醫家・吐血(歷代·第1301案)

除發病之因,否則徒恃藥石無益世。鄒趾痕初起情形,據言幼嗜酒又嗜食辛辣炙嫥之味,初起咳,氣促,有時•846.按:肝峉條達而惡抑鬱,情志不遂,則肝氣不得疏泄而鬱結於中。暴怒傷肝,肝氣橫逆犯胃,損傷胃絡,血隨肝氣上衝則吐血盈1。《素問•舉痛論》指出:「怒則氣逆,甚則嘔血⋯⋯。」肝居脅下,吐血證之治,《先醒齋醫學廣筆記•吐血》曾作精闢論述,本案本案方中用蘇子梗、前胡、杏仁、川貝母等降肺氣之品,蓋肺與除服藥外,還應樂觀豁達,少欲無私,怡情養性,力戒惱怒,以*趙文魅醫策選》吳子涵,年四十七歲。遜清光緒十八年,患吐血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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